版权贸易现状分析
如果时光隧道把我们送到30多年前的中国,你问国人什么是版权,几乎99%以上的人会一头雾水,而在2012的秋天,你可能在街头巷尾就会听到寻常百姓热议当今中国最热的电视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时,会些许谈到选手李代沫拍摄《我的歌声里》MV与原创作者发生版权纠纷的故事。“版权”一词对于今天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已成为使用率较高的词汇之一。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科学,文学,艺术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是创作者的专有权利。
1886年《伯尔尼公约》颁布,是世界上第一个版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标志着版权贸易真正形成。1952年,美国组织世界上40多个国家签订了《世界版权公约》,自此,版权贸易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更广泛、更繁荣的时期。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关税贸易、绿色壁垒、进口配额、进出口许可证、外汇管制等措施限制了实物贸易的发展,但无形中助长了知识产权贸易的发展。进入90年代后至今,版权贸易无论规模还是活动方式上都呈现出异常活跃的局面。
英国由于语言及其他方面的优势,在国际版权贸易中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英国每年输出版权量位居世界之首,根据欧盟信息监测局的统计数据,英国每年的版权贸易总收入为180亿英镑,占全球各种版权收入的15%,远远超过英国每年的图书零售总额(仅为25亿英镑左右)。版权贸易在英国出版业发展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英国版权贸易最为成功的例子是《哈里•波特》系列小说书的版权转让。在1998年至2000年的三年时间内,出版社向全球10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出版商授权以40多种语言出版,由此使作者J•K•罗林进入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全球富豪前30位,出版社也受益匪浅。
美国是版权制度最为完善的国家,成立于1897年的版权局受理登记版权的作品,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达到80万种。美国也是最早将因特网技术应用于版权贸易的国家,在线版权贸易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此外,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丹麦、西班牙等国,版权贸易也非常活跃。版权贸易已成为世界出版市场经营活动中的核心内容,它也必将成为21世纪初各国出版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版权贸易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交易产品数量少,市场化程度低,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版权产业。目前,我国的国际版权贸易仍然存在着巨大的贸易逆差,近些年版权国际贸易的进口额与出口额的比值基本稳定在10:1左右,说明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还有巨大的提升潜力。
在版权的生产、交易、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中,信息交流不畅,没有一个统一的版权交易平台,缺乏一个有公信力的交易支撑体系,也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业规范。版权贸易整体存在行业信息技术落后,版权交易信息渠道不畅,缺乏版权登记、贸易、展示、交流沟通服务平台,基本还处于人对人、物对物的原始状态,交易成本高,效率低下、严重制约着版权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