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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提高稿酬额度 或对出版行业造成冲击
来源:www.sdbqfw.com 编辑:hanjing 发表时间:2013-10-09 09:02:59 浏览: 次
【新标特点】
明确了文字作品的网络付酬标准
关于稿酬,出版方一直依据1999年出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其中规定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标准是每千字30-100元,版税率为3%-10%。时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的柳斌杰曾在今年3月表示,将会对此稿酬标准作出调整。
日前,国家版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草拟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终于在其官网公布。征求意见稿共为十五条,其中将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提高到每千字100-500元,版税率提高到5%-15%,相应的,改编、汇编、翻译等演绎作品的稿酬与版税率都有所提升。
另一项变化是此次提出了网络使用文字作品的付费标准与方式。1999年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仅适用于以纸介质出版的文字作品,缺乏对网络使用文字作品付酬的法律约束力。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的第十三条规定:“在数字或者网络环境下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报刊刊载作品的支付方法:报刊刊载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业内现状】
作家群体大多数处在清贫的状态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从2000年到2011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9333元增加到了41799元,但是在这期间,稿酬标准却长期原地踏步。而1990年时,由国家版权局出台的上一个稿酬标准,每千字为30元至50元,当时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为126.3元。换言之,当年发表一篇2000字的文学作品足够一个月的生活开支,现在却只够买几斤肉。
谈到作家生存状态的话题,“中国作家富豪榜”创始人吴怀尧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6年,中国作家富豪榜发布,当年度共有25位作家上榜,余秋雨、二月河、韩寒位居前三。”截至目前,根据“中国作家富豪榜”统计,稿费收入超过百万元的作家只有30人。
吴怀尧告诉记者:“中国作家群体的贫富差距令人震惊,现在有的作家一年收入远超1000万元,而有的作家辛苦一年挣不到10万元,还有的作家全部存款不足5万元。应该说,绝大多数作家的收入比不上公司白领。作家沙漠舟去年因病去世,去世之前他最穷时,一天只能吃一个馒头。”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作家的作品,5年内销量超过3万册就可以称为畅销书。起印数能超过10万册的作家不到50人,开机能印到上百万册的,记录中只有3人:郭敬明、于丹和钱文忠。有些知名度不高的作家,即使著作有幸出版,销量也极其有限,5年时间只卖了两三千册的作家极为普遍。如果是专业作家还好一些,因为可以在作协领工资。如果只靠稿费生活,大多数作者依然处在清贫的状态。
茅盾文学奖评委、文学批评家谢有顺和文化批评家朱大可在谈到中国作家生存现状时,分别表示:“在中国当下,大部分畅销书是没有文学价值的,有一些仅有负面价值,严重误导大众。”“目前有一种状况,市场标准取代了文学标准,精英作家和汉语整体水准都在下降。”
【作家反应】
稿酬所得税的起征点更应提高
很多作家听到稿酬可能提升的第一反应都是高兴。作家盛可以认为,稿酬的提升是对文字工作者起码的尊重。河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郑彦英也觉得这对作者来说是好事:“电费都涨了多少了,我们的稿费也该涨了。”
但他们对稿酬提升带来的效果持保守态度。郑彦英认为此举对纯文学写作者的支持并不算大,“但也算是政府的一种态度,一种声音吧。”作家、《收获》杂志编辑叶开也觉得稿酬提高幅度有限,很难产生实际的帮助,他说自己听到这个消息的心情是“欣慰之余略感心酸”。
作家们无一例外地指出另外一个问题,即稿酬所得税起征点过低。从198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至今,我国稿酬的个税起征点一直为800元。“这低到了让你无法忍受的程度。”叶开说,“当年工资平均200元,800元的征税起点相当于月工资的四倍,但现在的平均工资是2500元,这样看起征点应该提到一万元以上。不是说作家不该缴税,而是起征点实在不合理。”
盛可以也认为稿酬所得税起征点过低,导致稿费税收过重:“本身稿费不是很高,税收还那么重,现在喊得很热烈,要繁荣文学,但这种做法也是对文学的一种漠视、不支持。”
【深入影响】
稿费成本增加将对出版行业造成冲击
低稿酬在让“文学变得廉价”的同时,也让文字工作者的收入和实际地位出现下降,劳动价值被严重低估,创作积极性不断降低,曾经火热的文学日渐趋冷。
曾经有一位陕西的作家在微博上吐槽,她一年中在省内外各大文学期刊发表了25万字的文学作品,其中不乏知名期刊,但最终收到的稿费只有24000余元。
如果仅以稿费计算而不考虑其他收入,这样的收入水平只及当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六成左右。
事实上,旧有的稿酬制度并未涉及互联网转载时的稿酬支付问题,这也使得部分网站存在无偿转载、使用文字作品的现象。而对于翻译界而言,过低的翻译稿酬让翻译工作者们不得不“薄利多销”,在同等时间内尽可能地多翻译书籍,于是翻译作品的质量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新的稿酬标准真的能出现大幅度提高,那么在提高文字工作者收入的同时,也将对现有的文学出版业格局产生巨大冲击。
目前,由于纸张涨价成本增加,出版社和杂志社的利润空间被压缩,现阶段一本书通常只有卖到一万本以上且保持较低的退订率,才能勉强保本,而大部分文学作品的销量难以达到这一数字。
稿费成本增加之后,将对出版行业产生洗牌作用,一些本身就在勉强度日的文学期刊可能会走向消亡,但一些运营机制较新、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文学期刊和出版社将能得到更多的优质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