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要闻
站内热点
法律法规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来源:www.sdbqfw.com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4-12-09 08:32:10 浏览: 次
12月4日我中心参加了潍坊市“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横幅、宣传栏、传单发放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通过普及著作权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的“使用正版、拒绝盗版”的法律意识,促进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进一步繁荣科技、文化、出版事业。
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